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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运会闭玉枕纱厨幕了,喵喵的眼睛还有点惺忪,仿佛宿醉初醒。她吧嗒吧嗒嘴巴:“好像昨夜饕餮了一桌盛宴,现在打个饱嗝,齿颊还都是芬芳。”我问她还记得最可口的一道菜是什么吗?她闭着眼睛很享受地回味了一下:“菲尔普斯的胸肌真生动,抖起来那么有韵律感。”
可以想像得到,喵喵的口水差点溅到屏幕上的那副馋相。虽然对她一贯以搜寻帅哥为己任的爱好有所思想准备,但对她的直言不讳依然感觉还是被雷了一下。
如果做一个“你印象最深的奥运景象”问卷调查的话,我相信答案肯定是丰富多彩的,有的人会对中国金牌过半百印象最深,有的人会对开帘卷西风幕式惊艳无比印象最深,有的人会对刘翔的黯然离场念念不忘,有的人会对李宁的空中漫步津津乐道……还有的人,就象喵喵这样的小众们,可能会把各国运动员的服装,菲尔普斯的胸肌,肖恩这样矮个子小姑娘开庞大的路虎车等逸闻,作为第一谈资。
坦率地说,以上答案我都赞成。
智者见智,仁者见仁,但智和仁之外,肯定还有许多值得称道的好品质。答案之丰富多彩,恰巧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了北京奥运会之盛大,举办之成功,亮点之众多,星光之灿烂,从另一个侧面则反映出了人们思想之活跃,观念之开放,心态之宽容,堪称双赢。且个人认为,后者比前者还是更大的成功和精彩。
老婆最爱看的是各式各样的“哭”,还真让她看出了许多的门道。她说电视上哭得最多的是金牌获得者,其次是银牌获得者。那照此逻辑推算下去,哭的第三名该是铜牌获得者了?老婆断然摇头:否,他们笑得可欢着呢。
老婆对这一现象进行了深入思考,认为金牌获得者之所以哭,是因为想起了为夺得这枚金牌的辛苦和付出;银牌获得者之所以哭,是因为想起了跟第一名同样地辛苦和付出,到头来却功亏一篑,难免感觉委屈和不甘;至于铜牌获得者,哦,肯定是抚了一下胸口:“天哪,差一点就站不上领奖台了,好幸运。”于是就笑了。
那没有得奖牌的运动员都哭了没有?老婆摇摇头:“电视上没怎么见到。这说明两个问题,第一,他们可能没哭,跟人家差距太大根本不好意思哭,第二,就是可能哭了,但没有电视镜头在意你是否哭了。”所以,老婆一扭头就对女儿疾言厉色:“你再不努力学习的话,那就会连哭给大家看的资格都没有!”女儿灰溜溜直奔写字台而去。
通过奥运看到了努力学习的重要性,老婆这举一反三的思维方式,真是值得为广大家有学童的家长同志们好好学习啊。
艾菲结婚了,同情是“必须的”——原谅我剽窃了《乡村爱情》中刘大脑袋的这三字经典,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歉意。
但是同情谁呢?心里真的没有底。
那就先同情自己一下吧。艾菲同学听了这话很得意,评价说比较中肯,比较深刻,特别还比较,暧昧。喜欢,是对一名女人的最大恭维,这话说得果然不错,我就因为艾菲的结婚同情了自己一下,就被她嗅觉灵敏地闻出了话外的味道,并且沾沾自喜了。不过她很快醒悟过来:冬冬同学,你也忒矫情了吧,本姑娘未婚的时候也没见你要死要活地非我不娶啊。作为一名资深已婚人士,你有资格同情自己吗?
那就同情一下她?人家正在新婚蜜月之中,快乐如铺天盖地的南国雪,但非要表示同情还是能够自圆其说的。例如,同情她一个四体不勤的懒蛋今后要投入到无边无际的家务劳动之中了。例如,同情她一个自己都还没成大的孩子今后要提高辈分当妈妈了。再例如,同情她为自己在法律上开启了一扇门,法律却为她关闭了世界上所有的窗户……但是,对于这些同情的理由,艾菲同学却似乎早就胸有成竹,分别用“钟点工”、“丁克”和“一旦关闭了这扇门,世界上所有的窗户还会为我打开的”来应付。似乎还真一时挑不出同情的正当理由来。
那就同情一下他吧。洁身自好了这许多年,终于也跌入了婚姻的泥潭。从此以后,非丑勿视,非礼勿听,非老婆给了钱没的花,够悲惨的。艾菲马上就发过来一个笑脸:“喂,你的婚姻生活是不是比较悲观?”
同情了一圈,最后还是同情了自己——被她给同情了。
在艾菲的字典里,幸灾乐祸与同情是反义词。所谓幸灾乐祸,针对的大致都是自己不曾拥有的东西。例如幸灾乐祸富翁的破产,大抵是你没有钱或者钱没有人家的多。例如幸灾乐祸别人的婚变,大抵是你当年没能成功当选那女人的丈夫,或者自己的家庭比不上人家的温馨幸福。再例如幸灾乐祸股东篱把酒黄昏后市的暴跌——你如果也有闲钱消费到股东篱把酒黄昏后市里去了,同仇敌忾还差不多,哪有什么机会幸灾乐祸?而同情,同是相同的同,情是情况或爱情的情,至少从字面上看应该是已经踏上同一条贼船了。你没有遭遇到婚姻的不如意,又有什么理由感同身受别人迈入婚姻殿堂的那一刻,所蕴藏的危机、无奈与苦涩?
总结一下:那女人结婚了,新郎却不是我,所以表示严重同情——同情的是她,那你该对老婆好一点了。同情的是他,那该想法提高自己的家庭境遇了。同情的是自己,那你该好好收收自己的花心了,并顺便鄙视自己一下:人家未婚的时候你都没有追求到,现在都已婚了还心里泛酸做什么!
今年冬天最流行的是什么?是感冒。流行感冒嘛。
先说流行。艾菲近几年的流行标准总结一下大约就是“露一截”,春夏秋三季的 ** 是肚脐眼,如盘古开天辟地,清者上浮为天,浊者下沉为地,空出中间一块丰腴的黑土地来,最适合早期人类于其中居住。之所以说是“黑土地”,并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是根据本人并不怀好意的揣测:在外暴露了一天的那一圈肚皮,又处于工业化进程的时代大潮中,到了晚上宽衣解带时,免不了就是一条相对黝黑的宽腰带了。冬天露的则是膝盖,长马靴配短裤衩,其城乡结合的三不管部位——最脆弱的膝盖上只有薄薄的一层袜子,让人看了都起一身鸡皮疙瘩:这姑娘,早晚会得关节炎的。
再说感冒。关节炎即使必将发生,毕竟也只是以后的事,没有远见的人是看不到的,就是看到了也不见得来得及关心,总得先解决现实问题。现实的问题是伤风感冒了,艾菲先是发烧,后是流涕,把个小鼻子捏得无比灿烂鲜亮。美丽总是冻人的,出来混早晚是要还的,包裹得如此不严密,不感冒才没天理了呢。
2007年的第一泡鼻涕,比以往年份来得更晚一些。但该来的毕竟还是来了。
第三说说流行感冒。一场寻常的感冒,其威慑力自然不足以打击一颗爱美的心。几百块钱的吊瓶挂进去后,艾菲又生龙活虎起来,继续着她的流行,并出席了一个婚礼。酒是好酒宴是好宴,但艾菲还是吃得无比郁闷,并突然为自己的穿着打扮感到了犹豫,感到了寒酸,内心挣扎着在思考那一场感冒到底值不值得。因为跟她一同出席婚礼的几位大姐大妈,也同样是一身短打扮,只是有的裤衩肥大了几号,有的马靴盛的不是马蹄子,是熊掌,撑得走了样子。
我说她们穿着是不好看,但穿在你身上还是很飒爽的。艾菲却仍不能够释怀:“问题是人家会把我跟她们看成一路人的。”
这流行,终于也感冒了。
据说流行跟时尚有着质的区别,而这种质变说到底是源于量变。同一件新款服装,小城里有十个人穿着叫时尚,有一百个人穿着叫流行,有一千个人穿着,就是臭遍街了。象艾菲这样的钱包并没足够丰盈的爱美女孩,其追逐时尚的历程大多是先看人家穿着时尚了,然后积极运筹资金去购买,但购买到手了没几天却发现已经大幅度打折,人手一件了。由时尚而流行,由流行而臭街,辛苦攒了银子换来的时尚品,自己上身才没几天就已经陷入了思想斗争中。哈姆雷特说:穿还是不穿,这是个问题。
艾菲大口地呼吸着,鼻塞如一条被钓出水面的鱼。她说你知道什么是最尴尬的吗?是有一泡鼻涕塞在鼻腔里,不知道是该擤还是该吸。
杭州算是去过了,果然漂亮。
不过人到我这把年纪,最主要的还是食色二字。不过这年月好的MM都被塞到豪华轿车里去了,市面上还真见不到几个,未免扫兴。所幸还有吃,东道主请了去楼外楼,“山外青山楼外楼”之楼外楼,也算是杭州的极品菜馆了吧,味道不错,价钱也靓,好几道名菜都是百元以上的价格。如此美味吃到的机会并不很多,就贴上来放在相册中,有兴趣的不妨打开流流口水。
菜名报如下:
叫花鸡
宋嫂鱼羹
东坡虾仁
西湖醋鱼
另有东坡肉一份,饕餮之前未及拍照留念,遗憾中。
这几天比较郁闷,头一次因为不懂人家的幽默态度而被指斥为单细胞。事情的起因是艾菲的庐山一日游,除了去看了放映时间之长创吉尼斯世界纪录的《庐山恋》外,还身中数刀,当然没有什么生命危险,只是钱包瘪得快了点——这一点也不能指责庐山土著,见到游客来了谁不磨刀霍霍?她把自己的经历在博客上哭诉了,然后我就好心好意地表示了同情。没想到该厮反脸不认账:“谁说老子出去玩得痛苦了?”
她说我没有幽默感,就那么实在地认为白纸黑字都是确有其事,智商严重缩水。而对我来说,自己破天荒没有幸灾乐祸,好不容易积攒起来的一点同情心却遭遇指责,也有明珠暗投之感。
这说到底还是沟通不到位。据说阿猫阿狗之所以经常打架,就是因为缺少共同语言的缘故。猫儿表示友好的“喵喵”在狗耳朵听来就是挑衅的意思,狗儿的友好表示在猫看来也是冒犯,所以不得不老话重提:“学好一门外语是多么的重要啊!”
人心隔肚皮,人与人之间的沟通无非是通过言行,但发出与接收的波段不一致,就难免会产生误解。曾经在文学作品里多次见过幡然醒悟,说当年青春期的小男孩动辄以欺负女生为乐,其实是爱慕的表达,遗憾的是自己当时压根就是当调皮捣蛋理解的,所以马不停蹄地一再错过。更可笑的是金庸在《神雕侠侣》中最后还让郭大小姐突然意识到,原来自己对杨过的种种不好其实全是因为心里有爱,是因为心里的爱没被理解而潜意识里产生了怨恨所致。
我把这些爱情方面的沟通不畅都定义为暗恋。你心里有爱,却只敢在三更半夜抛媚眼,鬼才能看得明白,活该倒霉咎由自取。
心里有恨不说出来,是厚道,是有城府;心里有爱不说出来,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任,也是对被爱的人不负责任。有媚眼就该抛在明处,对方接受不接受是对方的事,即使不接受也可以及时明白赶紧转身,但要是抛在暗处,即使对方有可能接受也没机会回应,未免太过可惜了。特别是现在的生活节奏这么快,人人都忙得一塌糊涂,还非要饶有兴致地编个谜语让人猜,估计还真没有几个有耐心仔细琢磨的。至少根据我的观察,在猜谜活动中一站就是半个小时费脑劳神的,都是些退休后有闲的老头老太太,年轻人几乎一个都没有。
那个喋喋不休的唐三藏有句名言:“你真的想要吗,悟空?你想要你就说嘛。你不说我怎么知道你想要呢?”经典就是经典,师父就是师父,真是字字珠玑啊,含义深刻,发人深省。
最近一段时间风头最劲的中国女人,恐怕要算杨二了。杨二这名字,跟张三李四一样,本没什么出奇之处,但其无羁的言帘卷西风论,火辣的暧昧,再加上耳朵边上那一朵一成不变的大红花,在全中国却是独一份的。跟前一段时间那个以夸张的S造型和超一流自我沉迷著称的芙蓉姐姐一样,出位了不出名才怪。
她们异军突起的原因只有一个,独一无二,绝对没有“泯然众人矣”,这让我联想起小时候麦收季节的“扬场”。先普及一下农业基本知识,所谓扬场,是把刚脱粒下来的连糠带皮的麦粒用木锨成扇形扬到空中,把糠让风吹走,同时把里面搀杂的石头和秕子筛选出来。这种农业技术的显著特点就是,大多数麦粒都在场院中间堆成了一座小山,而散落到周围边缘的,却是石头瓦块以及秕子,和一些特别饱满特别壮硕的麦粒,正是事物的两个极端。这跟大众对杨二和芙蓉的评价一样,要贬就贬到了地狱,要褒就褒到了天上。
这是所有边缘化的共同特征。
从数学上来看,任何事物,包括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群体的分布总是呈正态,说的通俗点就是纺锤体,中间粗两头细,大众化的占大多数,边缘化的占极少数。虽然是极少数,但这些边缘化的东西却是不容忽视的,且往往更容易吸引人们的注意力。就想一张白纸上点了一个黑点,任何眼神稍微正常的人看了都会先注意到这个黑点,而黑点之外大篇幅的白纸反而不怎么引人注意了——社会的整体是由处于纺锤中间的大部分所组成的,而大部分的人们总是习惯于关注跟自己不一样的人和事。
比如信用,比如好色,比如贪婪,任何一个带有倾向性的词语所附着于的社会个体,在划分上也是严格按这个规律分布的。尾生抱柱而亡,柳下惠坐怀不乱,和中堂贪得无厌,都只是个例,大多数的人都是不好也不坏,不是色棍也不是圣徒,不会有一说一也不会满口谎话,处于中间地带。中庸之道嘛,中国人的文化精髓。
虽然说历史是由历史的主体人民群众创造的,但为历史所流传下来的却是游离于人民群众边缘的帝王将相,或者反叛流寇,不是大善就是大恶,处于中间地带的绝大多数总是最快被遗忘。这个思路反过来说就是:要想“各领风骚数十天”,就得想办法先把自己置于边缘。
不光杨二、芙蓉她们这些“文娱界”的,其他搞体育的,搞学术的,考大学的,干工作的,所有想出人头地的,也都是一个向边缘化发展的过程。例如当官,官品越大人数越少越边缘,例如经商,规模越大对手越少越边缘,例如跑百米千米万米乃至马拉松的,在跑道或街道上那么挥汗如雨地拼老命,其实还不就是憋着劲儿想把大队人马丢在身后,让自己成为正态分布的边缘部分?
想脱颖而出,就总得让自己身上长出根与众不同的刺儿来,一个滑不溜秋的皮球是绝对难以脱颖的。象丁俊晖,就是放弃了学业专心去学台球,把全身所有的钢火全都锻造成一根尖锐的长刺,够边缘的了,才拥有了现在的成功。
但并不是所有处于边缘化的人都意味着成功,与饱满的麦粒紧挨着的还有干瘪的秕子。跟长头发大胡子的不是导演艺术家就是流浪汉一样,高收益同时也意味着高风险,所以同样都是有一说一的诚信人,有的成了企业家,有的被目为二傻子,同样都是赌徒性格的人,有的中彩票赢得了身家百万,有的却赌成了穷光蛋。我不能够想象的是,假如丁俊晖缺少点天分缺少点运气最终没有成为球手,假如芙蓉姐姐没有能够靠出位成功地跻身娱乐圈并兑现出金钱,那他们的大量前期投入岂不是就彻底泡汤了,他们的以后会是如何一种令人沮丧的日子。
没事有闲请先检查一下,你是否也已经处在边缘位置上了。如果是,恭喜的同时表示同情一下,成王败寇,要么饱满要么干瘪,要么上天堂要么下地狱,你已经没有退路可言了。杨二和芙蓉们,也同样都是没有任何退路可言了,于是只好,一条路走下去了。别无选择。
初识叶倾城,是看一篇叫《边走边吃》的小文。恰巧我也在南京上过学,对她列举的地名耳熟能详,自然亲切。更难得的是,她竟能把吃这样俗气的事写的那么色香味俱全。就奇怪了,同样是一支笔,在她的手里怎么就能生花?
再后来就留意了她的名字,凡是能找到的能买到的,都读了。她的文字灵动,明净,有青花瓷器的光泽与素雅,有宋词的音韵,且读且品,渐渐就舌底生香了。
一顾倾人国,再顾倾人城。本以为倾城这个名字是个很霸道的名字,霸道得让人仰视,然而愤怒。然而也渐渐习惯了。其实也不是习惯,是觉得如果一定要有人起倾城这个名字的话,那还是把“倾城”放在“叶”子后面比较好,至少她配。
也只有她,才可以把笔名起得这么嚣张。
“是女人就该花男人的钱”,这是从小父亲就灌输给我的信条。
当然了,小的时候花的是父亲这个男人的钱。虽然天天在一个锅里吃饭,但父亲是“吃国家粮”的,而我们姐妹和妈妈都是吃农业粮的,城乡差别反映在我们家就是一个收入差别。父亲的收入虽然相对高,但他却是个非常节俭的男人,发下来工资一把交给母亲管理,自己却抽质量很差的烟叶,喝点一块钱一斤的烧酒,一件衣服不穿破了不要新衣服,却很舍得在我们身上花钱。有时候母亲非要坚持给他换套行头,他总是坚决不配合去试穿,惹得母亲都不高兴了,说你挣了钱光给我们花有什么意思。
父亲呵呵地笑,说你是我老婆,该花你男人的钱。她们是我女儿,也该花我这老男人的钱。女人花男人的钱,天经地义的事嘛。
我上了大学,花费陡然增加,但是父亲从来不让我手头拮据,他打来电话第一句话肯定是问:“钱带的够不够花?”说得我都烦了:“够花够花,能不能谈点别的?”放假回家,他也会主动询问:“有没有男朋友?”我说这是当爸爸的该问的事吗?父亲乐得眼睛眯成一条缝:“当然该问了,我这宝贝女儿如果谈恋爱了,我就该考虑给增加生活费了。一个女孩子自己手里有钱才不会想着去花男人的钱,才会独立自主,才不会为了钱跟谁好,为了钱委屈了自己,或者做出傻事。”
我有了真正意义上的男朋友,是在工作后的第二年,那时候我在城里已经有了一份正式的工作,收入甚至比父亲还要高了。把他带回家给父母看了,都感觉还满意。返城的时候我又习惯性地手心朝上,问父亲这个老男人要路费。父亲皱起眉头:你不是有工资了吗?我说是有,但又不能全带身上,路上交了车费,还给你们买了那么多东西,手头没钱了。
父亲捂着口袋不松手,说既然有男朋友了,就得花他的钱,是女人就该花男人的钱。
真是奇怪了,不让花男人的钱,一定要花男人的钱,这两种截然不同的说法都是同一个父亲说的。父亲看我困惑,呵呵地笑,说傻孩子,当你口袋里没钱的时候就不能花男人的钱,因为你需要有自尊和自立。等你口袋里有钱的时候就可以放心花男人的钱了,因为那不会伤及你的自尊自立,甚至还可以给男人以自尊。
花不花男人的钱,我想父亲跟我说的已经很明白了,当你不以男人的钱为目的时,就可以放心大胆花男人的钱了。(此文借老婆名义所写并非本人变性特此通告)